105上工讀生注意事項及講習時間通知
工讀生注意事項及講習時間通知:
一、工讀生講習--
時間:105年10月18至19日(星期二至星期三)中午12時至13時。 本學期已通知工作者非經事前請假均需參加,請同學務必擇一場次參加。
地點:10月18日(C106階梯教室)//10月19日(C102階梯教室) 。
登記講習網址: https://goo.gl/forms/Aoh0BwprkOgOzs4k1
登記講習時間:即日起至10月14日止。
二、工讀生勞保相關權利: 學校首頁-行政單位-學生事務處-諮商中心-兼任助理訊息專區或網址 /p/412-1017-2237.php?Lang=zh-tw
三、工讀金注意事項
(一)「 從未」繳交彰化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之同學者,請繳交彰化銀行存摺封面影印本(限本人帳戶)至出納組,以利核撥工 讀金作業。
(二) 現工讀金每小時126元。自106年1月1日起將調整為133元。
(三) 工讀金收入將列入家庭年所得,請先告知家長,家長同意再執行工讀工作,以免家中要申請社會福利或其他補助受到影響。 (每年五月可請家長自行至稅務單位查調所得) 。
(四) 工讀金為隔月20日匯入服務同學個人帳戶;無法入帳者,請至出納組領取支票。
(五)上班前三天需要請工作單位承辦老師幫您辦理勞保加退保作業完成,才可上班。
四、每人每日服務時數不得超過8小時,單週不得超過40小時。
五、上班時請切記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著作財產權保護法。
(一) 個人資料保護法
(1)個人資料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、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 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
(2)工作時如有接觸個資時,請遵守保密原則不得公開或私下散佈. (二) 著作財產權保護法 重視著作權保護法之規定,不可隨便影印有著作權學術刊物,避免觸法。
六、勞基法規定:(工讀生上班)
(一)工讀生持續工作四小時,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。 例:第一次工作四小時,應休息30分鐘,第二次工作四小時,應休息30分鐘。 例:工讀生簽到自10時至14時,14時須簽退。14時30分才可繼續簽到上班。
(二)「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,作為例假」
(三)紀念日、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,均應休假。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
(四)近期有10月10日、10月25日及10月31日為勞工例假日,工讀生當日上班須加倍薪資,如您為活動類或計畫案者須提前知會老師, 以免造成經費核銷產生問題。
(五)每位工讀生應簽署二份實踐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契約。工作單位核章完成後請您自行留一份。
七、工讀生業務辦理地點:生輔組辦公室 分機:3224
諮商中心敬啟

